发布时间:2025-11-13 14:48
 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建设用地转用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由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部门拟定了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建设用地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土地范围: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建设用地,位于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搜登站村、五里桥村,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厂,北至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厂。

二、土地现状: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建设用地,总面积17.7637公顷,全部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其中:农用地17.7637公顷(林地17.7637公顷)。

依据船营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出具的现地调查资料,该项目拟转用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搜登站村、五里桥村集体林地,面积17.7637公顷,林地使用权为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林木所有权人为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林木使用权为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三、转用土地目的: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为了保障矿区开发,提供用地保障,拟开发用途为采矿用地。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补偿方式: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安置被转用土地的农业人员。

补偿标准:执行《吉林市人民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吉市政函202492)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其中,农民集体土地:农用地不低于50元/平方米,建设用地不低于50元/平方米,未利用地不低于25元/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以评估或协商方式确定。

五、安置对象:安置对象为被转用土地农民和地上物产权人。

六、安置方式: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等。

七、社会保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被转用土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补偿登记与听证:被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转用土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如认为转用土地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申请举行听证会,以书面形式送达到(地址: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船营分局;联系人:郭凤强;联系电话:0432-69961007),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

九、相关要求

(一)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二)拟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载明的办理补偿登记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建设用地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

                                20251113


 

附件1

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

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定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建设用地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转用土地范围: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建设用地,位于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搜登站村、五里桥村,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厂,北至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厂(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技术图)

二、土地现状: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建设用地,总面积17.7637公顷,全部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其中:农用地17.7637公顷(林地17.7637公顷)。

依据船营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出具的现地调查资料,该项目拟转用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搜登站村、五里桥村集体林地,面积17.7637公顷,林地使用权为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林木所有权人为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林木使用权为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三、转用土地目的:为了保障矿区开发,提供用地保障,拟开发用途为采矿用地。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补偿方式: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安置被转用土地的农业人员。

补偿标准:执行《吉林市人民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吉市政函202492)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其中,农民集体土地:农用地不低于50/平方米,建设用地不低于50/平方米,未利用地不低于25/平方米。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以评估或协商方式确定。

五、安置对象:安置对象为被转用土地农民和地上物产权人。

六、安置方式: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等。

七、社会保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被转用土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局牵头负责拟定,报区政府审核后,在拟转用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听取被转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自然资源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

 

 

 

林业部门(盖章)              20251112




                                                        初审| 于洋  复审| 岳舒曼  终审| 王艺潭

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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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1-13
 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建设用地转用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由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部门拟定了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建设用地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土地范围: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建设用地,位于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搜登站村、五里桥村,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厂,北至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厂。

二、土地现状: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建设用地,总面积17.7637公顷,全部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其中:农用地17.7637公顷(林地17.7637公顷)。

依据船营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出具的现地调查资料,该项目拟转用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搜登站村、五里桥村集体林地,面积17.7637公顷,林地使用权为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林木所有权人为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林木使用权为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三、转用土地目的: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为了保障矿区开发,提供用地保障,拟开发用途为采矿用地。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补偿方式: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安置被转用土地的农业人员。

补偿标准:执行《吉林市人民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吉市政函202492)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其中,农民集体土地:农用地不低于50元/平方米,建设用地不低于50元/平方米,未利用地不低于25元/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以评估或协商方式确定。

五、安置对象:安置对象为被转用土地农民和地上物产权人。

六、安置方式: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等。

七、社会保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被转用土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补偿登记与听证:被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转用土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如认为转用土地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申请举行听证会,以书面形式送达到(地址: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船营分局;联系人:郭凤强;联系电话:0432-69961007),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

九、相关要求

(一)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二)拟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载明的办理补偿登记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建设用地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

                                20251113


 

附件1

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

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定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建设用地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转用土地范围: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建设用地,位于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搜登站村、五里桥村,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厂,北至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厂(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技术图)

二、土地现状: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130m?建筑用凝灰岩项目(矿区开采三期)建设用地,总面积17.7637公顷,全部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其中:农用地17.7637公顷(林地17.7637公顷)。

依据船营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出具的现地调查资料,该项目拟转用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搜登站村、五里桥村集体林地,面积17.7637公顷,林地使用权为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林木所有权人为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林木使用权为吉林省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三、转用土地目的:为了保障矿区开发,提供用地保障,拟开发用途为采矿用地。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补偿方式: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安置被转用土地的农业人员。

补偿标准:执行《吉林市人民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吉市政函202492)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其中,农民集体土地:农用地不低于50/平方米,建设用地不低于50/平方米,未利用地不低于25/平方米。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以评估或协商方式确定。

五、安置对象:安置对象为被转用土地农民和地上物产权人。

六、安置方式: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等。

七、社会保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被转用土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局牵头负责拟定,报区政府审核后,在拟转用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听取被转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自然资源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

 

 

 

林业部门(盖章)              20251112




                                                        初审| 于洋  复审| 岳舒曼  终审| 王艺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