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质安监字〔2015〕30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湘质安监〔2015〕26号”)文件规定,为满足省级优质工程创优评奖推荐工作需要,现就2015年度我省创建“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具体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7月1日前已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拟申报2015年度省优质工程质量奖项的,可提供其施工过程中按照省厅《万博体育投注_万博体育app-【官网娱乐】:印发<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73号)文件要求,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相关影像资料及建设、监理共同参与的质量验收合格资料。经市州质量监督机构审核符合要求的,可以申报2015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并由各市州质量监督机构汇总后于7月30日前报省质安监总站备案。已公示的第一、二批省级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观摩项目,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以直接纳入2015年上半年的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项目汇总(附件一)。
二、2015年7月1日后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申报省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工作,严格执行湘质安监〔2015〕26号文件。
三、拟申报2015年上、下半年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应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推荐表;
2、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施工许可证、质量保险意向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
3、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查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和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4、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评分、经监理单位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5、反映工程质量标准化施工及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相关影像及建设、监理共同参与的质量验收合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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